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各位老师: 怎么理解财税2021年第41号文件:1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2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84784956 | 提问时间:2022 01/20 10:29
羽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就是有投资的个独或者合伙企业以后都要用查账方式
2022 01/20 10:31
2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