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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企业保管不善的原因,导致原材料盘亏,最终其增加的管理费用(原材料成本与进项转出额之和)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84785017 | 提问时间:2017 03/07 18:50
84785017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资产损失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损毁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盘亏、损毁、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这段话是从书上摘录的 这段话不是说税务机关审核后,盘亏的原材料及其转出的进项税金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我是这样理解的 难道是我理解错误了?请老师纠正并解析一下 谢谢
2017 03/0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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