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代管户支付见习生工资,工资60%人社局承担,40%本单位承担,但全部工资先由本单位先行支付,次年人社局返还到代管户相应60%部分。当本单位先支付见习生工资时候如何记账,次年收到人社局返还部分后又如何记账?需要记预算会计么?如果当年人社局返还60%部分记法一样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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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2 01/15 10:55
同学你好,我是晓博老师,能说下贵单位的性质吗
2022 01/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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