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总公司与分公司在不同的省,增值税没有合并,企业所得税合并了,销售人员和研发人员是在分公司,分公司没有收入,只有工资,请问费用报销单如果都是在总公司付,分公司只付社保工资可以吗?这个奇怪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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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22 01/11 17:48
您好,可以。企业所得税本来就是按照法人缴纳,总分公司汇总成本收入缴纳没问题。
2022 01/11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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