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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请问个人转让二手房在税务上都有哪些政策文件呢?可以列示一下吗~最好也包括最新的优惠政策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2 01/11 16:48
孙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一、增值税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房以及销售购买时间2年(含)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个人销售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7%(市区7%;县城、镇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3%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48号)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2% 1、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者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计税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的差额×20%; 2、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核定征税。应纳税额=住房转让收入×1%; 3、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唯一用房,免征。 4、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 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10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税﹝2019﹞ 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 33号 四、土地增值税 自然人销售住房,免征。 五、印花税 自然人销售住房,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37号)
2022 01/1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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