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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请问老师,母公司 <甲>注册资金500万:(真实做业务,每月有收入) 子公司 <乙>注册资金100万:(真实做业务,每月有收入) 子公司 <丙>注册资金100万:(真实做业务,每月有收入) 两个股东给各50%持有母公司 <甲>的股份,母公司 <甲>100%投资占股子公司<乙>和<丙>。 母公司已做业务,属于一次性投资长期收益那种,业务不能撤销。从风险和合理避税角度来看,我是不是应该成立一个新的公司<丁>做为新的母公司去分别100%持有<甲乙丙>三个公司的股份(相当于把现在的母公司<甲>变为子公司)。然后两个股东在最新的母公司<丁>里面各占50%股份,这个<丁>以后就不再做业务和挂项目。 还有甲乙丙丁四个公司注册资金比例应该怎么配合合适?(从合理避税和规避风险)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2 01/10 11:04
羽飞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稍等马上为你看一下
2022 01/10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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