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份销售白酒10吨,35000元/吨(不含税),随同产品销售的包装物价款12430元(含税),款项已收。同时,酒厂另外的业务中收取包装物押金2260元,约定6个月后返还包装物,否则没收押金。购货方5个月后返还了包装物,酒厂退回了押金。本企业增值税税率是13%,白酒从价定率的消费税税率是20%,从量定额是每500克0.5元。根据税法规定,企业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管是否退回,都应在收取押金时计算缴纳消费税。
要求:
(1)计算增值税销项税和消费税金额。(2)编制销售产品和包装物的会计分录。(3)编制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4)编制收取和退回押金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21 | 提问时间:2022 01/09 10:25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2 01/09 10:4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