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合同价款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3%。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合同价款及增值税税款。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分摊至A商品和B商品的交易价格分别为600万元、400万元。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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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1 | 提问时间:2022 01/07 14:48
交付A
借:合同资产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
交付B
借:银行存款1130
贷:合同资产400
主营业务收入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
2022 01/0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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