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8年在美国旅游时购买了-枚宝格丽牌钻戒,价值人民币8万元。2019年二人产生家庭矛盾,赵某未经陈某同意,擅自把戒指拿走,并同李某协商以7万5千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次日在洗浴中心洗澡时不慎遗失该戒指,戒指被夏某拾得并以5万元价格卖给好朋友王某。后王某在佩戴过程中被李某发现,并就(1)李某能否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为什么?(2)王某能否取得该戒指的所有权?为什么?(3)若陈某和赵某重归于好,想重新拿回戒指,请问如何处理?(4)王某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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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29 19:31
李某没有所有权。原因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须双方同意才能处置,且李某也不是支付对价取得,不适用善意取得;2.王某不能取得所有权。原因是夏某捡的属于不当得利须返还且无权处分;3.向王某要回。物权所有人随时可以要求侵权人返还原物。4.王某请求夏某返还5万元债务。
2021 12/29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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