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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将服装交付他人代销,将购进服装无偿赠送给某小学,销售代销服装,哪些行为是视同销售?可以给个理由吗老师?急
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1 12/27 19:35
匆匆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以上三种行为均要视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021 12/27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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