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从银行取得长期借款300000元,用于企业的经营周转,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10%,按复利计息,每年计息一次,到期一次归还本息。借入款项已存入开户银行。由于该项长期借款用于企业的经营周转,因而按期确认的借款利息应当费用化,计入财务费用。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甲企业取得借款、计提利息、偿还债务的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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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1 12/26 11:19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长期借款 300000
(2)第1年年末计息时。
第1年的利息=300000×10%=30 000(元)
借:财务费用 30000
贷:长期借款 30000
第2年的利息=(300000+30000)×10%=33 000(元)
借:财务费用 33000
贷:长期借款 33000
第3年年末计息时,第3年的利息=(330000+33000)×10%=36 300(元)
借:财务费用 36300
贷:长期借款 36300
(3)到期偿还本息时,3年累计利息=30000+33000+36300=99 300(元)
应归还本利和=300000+99300=399300(元)
借:长期借款 399300
贷:银行存款 399300
2021 12/2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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