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18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该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4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36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20万元为税收滞纳金支出。除上述内容外,该企业再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该企业2×18年度的应交所得税金额。
(3)编制该企业应交所得税、结转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4)计算该企业2×18年实现的净利润额。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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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1 12/26 00:30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1000-100+(400-360)+20=960
2021 12/26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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