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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从南方工厂购入甲材料10吨,不合税单价2100元,增值税总额2730元。供货方代垫运费218元(含可抵扣的增值税18元),材料收到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怎么做会计分录?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1 12/25 11:42
邹刚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借:原材料 10*2100+2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30+18,   贷:应付账款(借方合计金额)
2021 12/25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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