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我是供热公司甲,由于信誉较好,售煤公司丙是我甲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另一个供热公司乙由于今年煤购买困难,找到甲供热公司替乙公司购买煤,乙公司把钱先付给了甲,甲公司自己也需要购煤,联同乙供热的购煤款付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把购煤的发票开给了甲,由于各种原因,没给乙公司开发票,煤分别按购买数量运到了甲公司和乙公司,这样甲公司收到了发票,乙公司没有发票,甲公司和乙公司怎么记账,增值税和企税怎么处理,税务文件对货物方面分割单不认可。求各位老师指点迷津!拜托了!要求完整答案。
84784996 | 提问时间:2021 12/24 20:18
王雁鸣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同学你好,这种情况的话,丙公司已经把全额的发票给了甲,甲再开具发票给乙就行了。
2021 12/24 20:26
4条追问解答 查看全部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