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拥有乙企业60%的股权,从而将乙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2007年9月甲企业将账面价值为80000元、计税价格为100000元(相关税费略)的一批库存商品,以10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乙企业,后者将其作为库存材料核算。年末,该批存货尚有40%在库,25%已经计入乙企业当年销售成本,35%包括在乙企业期末在产品成本中(该在产品总成本90000元可变现净值93000)。该在库存货的年末可变现净值为31000元,乙企业因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00元。甲企业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营成本”项目的抵消金额应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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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23 19:58
营业成本抵消金额为
80000×40%
2021 12/2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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