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6%
购进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2017年6月份发生以下
经济业务:
(1)购进甲材料一批.总价款(含增值税)23.2万
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运到。
(2) 购进乙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
增值税)金额为35万元,增值税额5.6万元,共计40.6
万元,材料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3) 购进甲材料运到并验收入库。
(4) 购进丙材料一批,材料验收入库,结算凭证尚
未到达,月末暂估价4.5万元入账。
(5) 7月红字冲回入库末付材料款。
(6)购进丙材料结算凭证到达,不含增值税价款
5.5万元,增值税0.88万元,共计6.38万元,以银行存
款支付。
()根据乙种材料“发料凭证汇总表”所列.生产车
间消耗领用3.5万元,管理部门领用0.6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单位:万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1 12/23 09:11
1借在途物资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3.2
贷银行存款23.2
2021 12/23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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