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0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机械设备销售收入36 000万元,诉讼赔偿收入300万元。
(2)取得当年发行的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150万元。
(3)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200万元。
(4)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15万元;向股东支付股息60万元;发生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20万元。
(5)通过市民政部门捐款1 000万元,其中向教育事业捐款400万元,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600万元。
(6)全年利润总额6 000万元。
已知: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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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1 12/22 17:53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1 12/22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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