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20年4月1日向乙企业购入一批原材料,价格为6000000元,增值税为780000元,货款及税款共6780000元,原定三个月后付清,甲企业没有按期偿还债务。双方于2×20年7月29日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甲企业将以其持有的一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对丙企业的股票投资和一项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对丁企业的股权投资来抵偿所欠乙企业的6780000元应付账款。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00000元,重组前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10000元.重组当日的公允价值为390000元,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6000000元,重组当日的公允价值为5530000元。2×20年7月30日双方办理了两项股权的转让手续。甲、乙企业分别支付了7000元、4000元的相关费用。其他相关税费略。假定乙企业将受让的股权投资分两种情况: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和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进行甲、乙企业2×20年7月30日的相关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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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12/20 16:50
你好计算和分录如下
2021 12/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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