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于会计职务有关的未达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是对的还是错的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1 12/20 14:28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21 12/20 14:32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