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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会计利润总额=1590(万元) (2)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1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80(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无需调整。 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增所得额=15(万元) (3)广告费扣除限额=900(万元) 广告费调增所得额=150(万元) (4)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0(万元)>15(万元) 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0(万元) (5)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90.8(万元),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无需调整。直接捐赠和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应调增所得额=11(万元) (6)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30(万元),应纳税调增=22.5(万元)。 (7)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的比例计算的部分是免税的,因此纳税调减15万元。 (8)2019年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0万元。 理由:企业在2018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1 12/19 23:31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的发一下
2021 12/20 01:20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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