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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生产制造业的进项可以加计抵扣吗?有没有什么要求限制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1 12/09 14:07
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如果是生产加工制造业,也需要满足提供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超过50%。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2021 12/0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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