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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酒厂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不含税单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7254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不含税单价80元,干红酒2斤、不含税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391240元。请给出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案,不需要计算节税金额 答案是:[12000×5+7254÷(1+13%)]×20%+12000×0.5+6000×300×20%+6000×4×0.5 我疑惑的是礼品盒里面有白酒和干红酒,干红酒也属于复合计税的吗?不应该将礼品盒里面的白酒复合计税,然后干红酒从价计税吗?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1 12/07 22:14
安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即,全部按照白酒适用的税率计算纳税,然后因为白酒是从价+从量,所以,礼盒中的红酒也需要符合计税。
2021 12/07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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