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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为啥是其他应付,不应该是其他应收吗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1 12/07 17:03
小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这个是咱们准则规定的,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进行了修订,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同理,对于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科目.
2021 12/0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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