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出售一台原价为 452 万元,已 提折旧 364 万元的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50 万元,增值税税额 为 25.5 万元。出售该生产设备发生不含增值税的清理费用 8 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 司出售该生产设备的利得为( )万元。老师,请问利得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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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5 | 提问时间:2021 12/07 09:15
您好
452-364+8=96
甲公 司出售该生产设备的利得为(150-96=54 )万元
2021 12/0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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