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实际应交增值税38万元,应交消费税35万元,转让办公楼的土地增值税为15万元;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当月应列入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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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1 12/01 19:44
你好,当月应列入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的金额为=35万+(38万+35万)*(7%+3%)
35万是消费税,(38万+35万)*(7%+3%)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这里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不通过 税金及附加 核算
2021 12/01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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