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透用税率为13% 8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购进原科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0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为20000元。
(2)接受外单位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00元。
(B)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
(4)销售产品一批,取得合税销售额为1017000元
(5)将产品投资入股200000元(成本价),该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1)计算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当期的销项税额
(3)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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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9 | 提问时间:2021 11/28 09:39
您好 计算过程如下
1.可抵扣进项税=40000*13%+20000*9%+100000*13%+50000*13%=73300
2.销项税=1017000/(1+13%)*13%+200000×(1+10%)×13%=145600(元)
投资入股的200000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其销项税额。
3.本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45600-73300=72300
2021 11/2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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