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7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①5月5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向某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支付货款30%,余款下月支付,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不开,当月实际支付不含税货款50万元。②5月15日,从乙化妆品厂购进香水精,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当月领用80%用于继续生产香水,生产完成后全部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0万元。③5月18日,领用高档化妆品一批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为18万元,不含税市场价为30万元。4、5月20日,将自产的一批高档化妆品作价200万元投资给某商店,该批化妆品的最低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80万元,平均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最高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220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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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5 | 提问时间:2021 11/21 20:20
你好,请问一下题目是什么呢
2021 11/21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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