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预提工资150万元,实际发放100万元,2021年1月(汇算清缴之前)发放10万元,2020年汇算清缴时调增40万元。2021年6月(汇算清缴之后)发放剩余的40万元。问:2021年6月(汇算清缴之后)发放剩余2020年的工资40万元,可以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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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1 11/18 17:15
你好; 可以的。 到时可以申请税前扣除的
2021 11/18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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