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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一、A制造企业(一般纳税人,税率17%) 20*9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 购买甲材料5吨, 羊价2500元;乙材料10吨,羊价500元。共支付运费400元,运费按材料重量分配;材料的增值税率10%,运费的增值税率3%,均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均可抵扣。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购进生产设备一台,价值30万元(含税);(税率17%) 3、向B公司销售产品300件,每件单价2000元(含税) ;(税率17%)贷款已收. 4、购进其他用于应税项目的辅助材料,价值20万元(不含税):(税率17%)。5、上期未抵扣的进项税金为9000元:。 要求:1计算甲、 乙两种材料的单位成本。2计算当月该厂应纳增值税额。
84784988 | 提问时间:2021 11/17 14:24
朱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  稍等看下题目
2021 11/1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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