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什么记其他应收款,不是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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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6 | 提问时间:2021 11/17 11:27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了应收帐款、应收票据以外的其他应收或暂付的款项。其他应收款的发生—般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联系,因而性质上属于非营业应收项目。
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如下: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2021 11/1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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