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a公司属于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主要做加工的,b公司是a公司的客户,b公司旗下有2家子公司(分别是c和d公司),平时a公司都是帮b做加工的,b公司把半成品运输到a公司,然后a公司帮b公司做加工,部分发生的材料是由a公司自己购买提供的,a公司向b公司收加工费,平时a公司开增值税专票【发票品名:加工费】都是给b公司的,现在b公司跟a公司协商,由a公司的子公司c公司把半成品运输到a公司,相当于c公司把半成品卖给a公司,并且c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给a公司,然后a公司把c公司运过来的半成品加工成产品,然后a公司把该产品销售给a公司的另一家子公司d公司,由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给d公司,请问这样的操作可以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1 11/16 10:27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1 11/16 10:2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CPA广告投放的原理是什么? 7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