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下午好呀,请教一下:年末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转回的坏账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那这样的话,老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是要把这个减出来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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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6 | 提问时间:2021 11/11 14:54
1、是的,你的理解正确。2、第32行“(二)资产减值准备金”:填报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理赔费用准备金等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纳税调整情况。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金额(因价值恢复等原因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应予以冲回)﹔第1列,若≥0,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2021 11/1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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