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福喜公司(一般纳税人)销售A产品给有福公司(-般纳税人),不含税售价为40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福喜公司给子有福公司25%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税率为13%,成本为200 000 元,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款项尚未支付。福喜公司给予有福公司(2/10, 1/20, N/30) 的现金折扣,计算现金折旧金额时不考虑增值税。(1) 如果有福公司在3月10日付款。 (2)如果有福公司在3月18日付款。 (3)如果有福公司在3月29日付款。 要求:请编制福喜公司以上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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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0 | 提问时间:2021 11/10 21:04
你好
(1) 如果有福公司在3月10日付款。
借:银行存款(差额),财务费用 400000*(1—25%)*2%,贷:应收账款 400000*(1—25%)*(1+13%)
(2)如果有福公司在3月18日付款。
借:银行存款(差额),财务费用 400000*(1—25%)*1%,贷:应收账款 400000*(1—25%)*(1+13%)
(3)如果有福公司在3月29日付款
借:银行存款 400000*(1—25%)*(1+13%),贷:应收账款 400000*(1—25%)*(1+13%)
2021 11/10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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