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借贷记账法下可以设置双重性质账户?整样判断双重性质账户的实际性质?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1 11/06 14:08
在借贷记账法下,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双重性质账户。所谓双重性质账户,是指既可以用来核算资产、费用,又可以用来核算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的账户。这类账户或者只有借方余额,或者只有贷方余额。根据双重性质账户期末余额的方向,可以确定账户的性质。如果余额在借方,就是资产类账户;如果余额在贷方,就是负债或所有者权益(利润)类账户。例如,可设置“其他往来”账户来核算一个与本企业既有债权同时又有债务关系企业的经济业务。当该账户期末余额在贷方时,表明本企业承担了债务,是一种“应付”的性质,属于负债;当该账户期末余额在借方时,表明本企业对对方的债权,是一种“应收”的性质,属于资产。
2021 11/06 14:0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