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账面计提工资的金额小于申报个税金额,账务处理的时候是因为计提工资归类到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核算,逢年过节公司有发货币福利,我核算进的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的。但是在申报个税的时候,我把工资的金额和福利费的金额合并了一起申报的个税。 这样做的账务处理对吗?但是这样,账面计提的工资金额就和我个税申报的金额就会存在差异。 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17 | 提问时间:2021 11/05 09:19
您好,那您就不需要在福利费科目核算,直接在工资薪金科目核算
2021 11/05 09:19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