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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公司2x19年10月2日购进原材料200吨,单位成本为2.5万元。支付原材料价款为500万元,支付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在购买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5万元、保险费0.5万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8万元。2×19年12月3日,甲公司将该批全部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2×20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2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另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0万元。 要求: (1)计算甲公司购进该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 (2)编制甲公司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的相关会计分录。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1 10/25 14:11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1)计算甲公司购进该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200*2.5+5+0.5+8=513.5
2021 10/2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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