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一批库存商品交换乙公司的生产设备,库存商品的成本为80 万元,已提减值准备 2 万元,公允价值为100 万元,消费税税率为5%。设备的原价为300万元,已提折旧180 万元,已提减值准备60万元,公允价值为90万元,双方增值税税率为 13%。经双方协议,乙公司支付补价 11.3 万元。交换后双方均保持资产的原始使用状态。假定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要求分别甲公司和乙公司编制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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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5 | 提问时间:2021 10/19 15:55
甲公司
借固定资产90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11.7
银行存款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销项税13
2021 10/1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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