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从2005年成立至现在的未分配利润是负70万(亏损70万),但最近五年的累计亏损是50万,今年有实现税前净利润30万,这样做会计分录对不对:1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0万,贷:本年利润50万;2借:本年利润30万,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万。然后五年前的20万亏损就不用管它了,是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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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2 | 提问时间:2017 01/07 15:10
您好,不是的。应该是,第1不要这个分录,2借:本年利润30万,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万,就行了。
2017 01/07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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