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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3、甲公司2019年2月1日,销售给乙公司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税 额为13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乙公司,乙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乙公司的现金 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账面余额为80万元,已 计提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2月9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入银行。 4月20日,收到乙公司退回的商品。经查核,该批商品的性能不稳定,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退货要求。 当日,甲公司办妥了退货手续,并退回货款。 要求: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结转商品成本、收到货款、销售退回时的会计分录。
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1 10/07 16:21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1销售商品 借:应收账款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2021 10/0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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