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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4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月10日购进原材料一批,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根据销售方提供的购货清单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预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为2600元。下月初,取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全部款项以银行转账支付。则下列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1月末:借:原材料 20000 贷:应付账款 20000 C 2月初:借: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 贷:银行存款 22600 老师,怎么两个分录借方都是原材料
84785013 | 提问时间:2021 09/29 22:50
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第一个是暂估分录,第二个是取得发票的分录,实际工作中,还应该有一个冲回暂估的分录
2021 09/2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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