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19年4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不考虑运费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1.6日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一份,金额12000元。银行受理后,为企业办妥银行本票。 2.八日向某工厂购进乙材料一批。贷款1万元。增值税税额1300元。以前一天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付讫,收到对方退回的现金700元。 3.11日。销售商品一批。贷款16000元。增值税税额2080元。收到银行本票。当既存入银行。 4.14日。填制银行汇票申请书一份。金额两万元。银行受理后,为企业办妥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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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1 09/29 12:16
1.借其他货币资金12000 贷银行存款12000
2.借原材料10000 库存现金700 应交税费1300 贷其他货币资金12000
3.借银行存款18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16000 应交税费2080
4.借其他货币资金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2021 09/29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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