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五条仅与企业存在下列( )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A、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B、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
C、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D、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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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5000 | 提问时间:2021 09/23 15:23
你好,选abc,希望能帮到您
2021 09/2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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