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这个政策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这样计算后再减去200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对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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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4 | 提问时间:2021 09/18 09:27
您说的是劳务费的扣除政策是吗?
2021 09/1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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