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出售一项无形资产,收价款1000元,增值税6000元;以银行
存款支付律师费2000元,增值税120元;该项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填为150
元,累计摊铺额为70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
如下:
出售无形资产净损益=10000-(150000-70000-(2120-120
18000(元)
我想知道2120是哪里来的呢 如果是吧律师费的税加上去 但是后面为什么又要减去120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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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1 09/17 23:10
您好!增值税是计入“应交税费”当中,不影响损益。所以需要减去
2021 09/17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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