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票据时效是不是不分首次追和再次追都是6个月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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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5039 | 提问时间:2021 09/06 07:52
对一般前手(除出票人、承兑人)的首次追索,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对一般前手(除出票人、承兑人)的再追索,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对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起2年;远期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2年;支票自出票日起6个月。
2021 09/06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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