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6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为2.6万元。货款已付,材料验收入库。
企业食堂领用生产用材料,成本10万元,该批材料购入时进项税额为1.3万元。
出售一项商标权,转让收入5万元(含税)已存入银行,该项商标权的账面原值为6万元,已累计摊销4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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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21 08/31 15:40
1借原材料20
应交税费-进项税2.6
贷银行存款22.6
2021 08/3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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