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众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7月份发生下列
经济业务:
(1)7月3日,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甲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4万
元,增值税税额为3.84万元,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为1.2万元,增值
税税额为1200元,货款和运费开出转账支票予以支付,设备已验收。
(2)7月12日,购入需要安装的乙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万
元,增值税税额为3.2万元,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为8000元,增值税
税额为800元,货款和运费均未支付。
(3)7月13日,安装乙设备,领用原材料800元,该材料承担的增值税税额为136元
(4)7月18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乙设备的安装费为1500元,增值
税税额为240元。
(5)安装完毕,乙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验收。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中级职称#
84785025 | 提问时间:2021 08/27 15:07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1 08/2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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