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 月中旬购买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36 万
元、进项税额 4.68 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企业将其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
请问老师,这个需要调整利润总额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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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1 08/18 06:10
这个利润总额是不需要调整的。
2021 08/18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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