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七月期末进项余额778038.85(进项累计2265165.84,销项累计1484473.75,进项转出2653.24),请问老师七月留抵退税额=778038.85*?(这个比例要怎么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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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1 08/12 10:04
你好,比例计算就是.2019.4月到前期的(增值税专票进项税(税控机动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证明的进项)/同期全部抵扣进项.
你可以这以理解,分子上的都有票的,分母上的就是全部已抵扣进项(包括没票的按计算抵扣的进项)
2021 08/12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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