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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甲、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甲、乙持股比例分别为60%、4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2020年发生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1月3日,A公司收到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合同约定该机器设备的价值为2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2.5万元。投资后,丙公司占A公司原注册资本的25%。 (2)4月5日,因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经批准,A公司按出资比例将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转增资本。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1 08/06 12:02
小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同学您好,相关会计分录为: 1、1月3日, 借:固定资产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5    贷:实收资本   282.5 2、4月5日, 借:资本公积   500        盈余公积   300    贷:实收资本   800
2021 08/0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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